三 衣
一、郁多罗僧:卽上衣,亦称七衣,披上身用。
二、安陀会:卽中衣,亦称内衣,五条衣,作下裙用。
三、僧伽梨:卽大衣,亦称复衣,九条衣。无定用(经载佛弟子用为敷佛坐卧处,披上身入俗家,及入寺中僧众。泰僧用覆肩。缅甸及锡兰僧用重披郁多罗僧,入俗家,在寺反不用。)
郁多罗僧,长九搩手,广六搩手。但可更长广。
安陀会。无定量。长应上能掩脐,下应能掩膝盖。大约长六肘,广二肘。(但可更短狭)
僧伽梨,准郁多罗僧衣量。
衣 料
一、树皮。二、棉。三、野蚕丝。四、兽毛(除人发毛)。五、麻。六、以上五种混合织品。除第六种,不得作衣。
作 衣 法
衣必割截,作摩竭陀国稻田形。毎段有线隔,大段称曼陀罗,小段称阿陀陀曼陀罗,有隔如田畦。合各段各隔,称为一条,毎衣最少应有五条,亦得过五,卽七、九、十一条均可。四周有缘。上毎段各有名称。
其它浴雨水衣。披衣,羊毛衣。不必割截。
衣 色
佛制令以六物染色,一、树根,二、树枝,三、树皮,四、树叶,五、树花,六、树菓等煎水染,无制定树种,亦无制定色。称为袈裟,译义为不正色染。又禁用靑、黄、红、绯红、赤、浅红、黑等色。一般认为黄混深红色或深黄色为袈裟色。
衣不得有艶彩,禁用有兽纹、花纹、条纹。(除有小点而无艶彩者)
大衣及中衣,有钩及纽,但无明制施于何处,佛制许令用钩纽,令风不吹扬衣。纽不得用美好物,制用骨、牙、角、竹、木、梓梗、椰殻、金属、螺或线织等。
中衣许用腰带。(但禁用美织品带)
三衣外,佛开用从衣十日。浴雨水衣及掩疮衣,可暂时用。雨水衣制长六搩手,广三搩手半。雨季中用,又制蓄一件。掩疮衣长四搩手广二搩手,于身患疮疥时用,亦制蓄一件,病愈不许用。
又开用尼师坛,卽敷坐处用及卧处用之布。拭面巾、钵衣、裙、皆无制数,亦无制色。坐卧具通用黄色。
此外诸衣布,自长八指广四指以上,皆作常住物,公物。
尼师坛,制长二搩手,广一搩手半,缘一搩手,
钵
钵是随身资具之一,佛制,钵有二种:一是泥制,一是铁制。不许用余器代钵,如土釜、骷髅、葫芦等。
又禁用十种钵:谓金、银、末尼、琉璃、玛碯珠、铜、靑铜、钖、铅、木等制钵。
钵 量
钵分大、中、小三量,小钵容饭可二人食,中钵五人食,大钵十人食。现通用钵,当为中钵量,(圆周约二十六英寸),不仅容饭,兼亦菜食,故可足二人食。禁用钵盛残食物,钵内洗手。饭后必洗钵,用布拭净,日下晒干。
远行时,许用布作钵衣(袋钵),左右作长带,斜挂肩上。
钵盖则为后来所增造,为整齐淸净故也。
资 具
佛昔用随身资具,仅有钵、三衣、坐卧具、针盒、腰带。后历有增加,分述如下:
针盒:用贮针缝补三衣。禁用骨、牙、角制。许用木制、铁制。
滤水:用布,或用竹管,一端束布。佛制比丘飮水必先滤。无滤水器比丘,不许远行半由旬以上。无滤水布,可用复衣代滤。又制:如同行比丘借用滤水器,必借与之。
滤水,佛意在防误飮水生物。亦寓用净洁水之意。
剃刀:剃刀许有刀鞘,磨刀石,净刀布。但在俗以剃发为生而出家者,不许蓄剃刀。
伞:无定制,但禁用艶彩或伞缘有饰品。禁张伞入俗家及巷里多俗家处。除病,为防袈裟湿及护身。
鞋分二种;似为有跟及无跟(无跟如木屐)。有跟者,禁用饰以末尼,琉璃,玛碯之木制、金制、银制、铜制、锡制者。及用罗叶、芦、草织、或毛织者。佛制所许之无跟鞋:皮制,仅有鞋底,无覆[足*来]跟。旧者可用四重皮,新制之四重皮鞋,限用邉地。许有索繄束。
禁用蓝、黄、红、黑等色鞋。(但令其原色褪失或令黯黑,卽可用)
禁用狮子、虎、獭、猫、鹿、麝、鸱等皮镶鞋缘。
禁用覆趺覆跟、覆胫鞋,鞋底禁塡棉。
禁饰禽羽,孔雀羽。禁令(鞋尖)耸起如羊角,蝎子钩。
禁着鞋入俗家,入非自寺。除病,足病,热季地热。
所有资具,似应因时、因地而定。故尊宿谓资具,以用简省者为是。
坐 卧 具
卧床不得高过八指量,床足不得刻有兽形。
坐床如凳,四方,可坐一人二人不等。昔禁高过八指量,后许。又许有背倚手倚,(卽交椅)。亦可高过八指量。
许用卧褥,但不许塡棉。许塡羊毛、碎布、树皮、草、树叶、乌羽、其它兽毛,禁用人发,禁用龙脑树叶。
床禁用广大,但无制定,意不许两人共卧,故右以定两人床为广大床。
许用枕:大小约如人首,不许用长过半人身量大枕。
坐卧布:卽坐卧褥,美饰者不许用。毡毛长四指量者、羊毛制者、绣者、有纹者、有花者、有兽形者、纯白者、毛耸立者、广大可容十六无姬者、金与丝混织者、纯丝者、柔毛者、麝皮者、上有架之卧床披象背布、披马背布、敷车座布、皆不许用。
又在俗所用坐卧具,许坐用。许坐柔软褥,如棉坐等,除师子座。又不许用俗家卧具。
不许比丘共卧一床,或共享一被。但可共坐一凳一床。惟同坐者,法腊须相近,不得过三腊。剃度师与弟子,不许同坐一床。又比丘卧处,不许散布香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