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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界政协委员:宗教工作对构建和谐社会很有意义

[日期:2005-03-12]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中新社北京三月五日电(记者张素平)“从历史来看,藏传佛教各教派之间斗争激烈。西藏解放以后,废除了政教合一的制度,藏传佛教的四大教派和本教都被容纳进西藏佛教协会,结束了西藏教派纷争的历史。现在藏传佛教各教派是平等团结的,对西藏社会的和谐安定有很大贡献。可见,做好宗教工作,对构建和谐社会很有意义。”西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策墨林·单增赤列表示。
   上海市佛教协会会长觉醒法师认为,“佛教是和平的宗教,和谐是佛教的核心价值和精神之一。希望佛教界发掘佛教文化内涵,弘扬佛教文化的精华,对佛教教义作出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解释,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今天下午,七十余位宗教界委员就上午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开展了热烈的讨论。宗教界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成为委员们共同关注的话题。

  此次被增补为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的陕西省道教协会会长任法融委员表示,“当前国家提出要构建和谐社会,其意义特别深远。和谐的理念对社会发展极为有益,也是与我们道教的教义相符合的。这是我此次参加政协会议最感兴趣的话题。”

  来自浙江的孙锡培牧师说,“宗教界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应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协助贯彻国家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充分发挥宗教界以人为善、关爱社会、扶贫济困的作用,调动广大信教群众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在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方面迈出新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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